⒈ 元代在建康、安庆、池州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。
⒈ 元 代在 建康、安庆、池州 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。 明 代广为设置, 洪武 十五年,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。 清 代只在 广东 设河泊所官二人。爱词网由wWw.2CI.nET提供
引 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七一回:“原来这河泊所是 广东 独有的官,虽是个从九、未入,他那进款可了不得。”
⒈ 古代掌收鱼税的官署。元代始于建康、安庆、池州等处设置,至明代广为设置,洪武十五年,全国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。
引 《明史·卷七五·职官志四》:「河泊所官,掌收鱼税。」
1.元代在建康﹑安庆﹑池州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。明代广为设置,洪武十五年,全国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。清代只在广东设河泊所官二人。